我国先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治权和自由权有哪些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5/09 05:43:10
我国先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治权和自由权有哪些

我国先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治权和自由权有哪些
我国先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治权和自由权有哪些

我国先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治权和自由权有哪些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:(1)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;(2)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,爱护公共财产,遵守劳动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;(3)维护祖国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;(4)劳动的义务;(5)受教育的义务;(6)保卫祖国、抵抗侵略、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;(7)依法纳税;(8)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,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,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. 公民的基本权利 一、政治权利和自由 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、参 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 由.它包括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公民的言论、出版、集 会、结社、示威和游行的自由. (一)选举权和被选举权 1.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 的代表或者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.它包含三方面的内容: 1)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; 2)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; 3)公民对被选举的代表享有监督和罢免的权利. 2.我国宪法规定,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,所有的年满18周 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不受民族、种 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和 居住期限的限制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