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传统法律中礼与刑的关系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5/12 09:06:47
中国传统法律中礼与刑的关系

中国传统法律中礼与刑的关系
中国传统法律中礼与刑的关系

中国传统法律中礼与刑的关系
这是属于中国法制史的内容,我课本没带回家,就简单说一下.
你要先明确,法律是礼与刑的统一,礼与刑的起源就是法律的起源.
礼与刑是西周时期法律的两种表现形式,二者的作用各有侧重,又相辅相成.首先,二者有着同一性方面.它们的本质是共同的,体现的都是奴隶主贵族的意志与利益.二者互为表里,礼是刑的基础,刑是依据礼的原则制定的.符合礼的言行,也就得到刑的认可和保护,违背礼的言行,自然会受到刑的否定和制裁.其次,二者又有着差异性方面.第一,表现在它们的作用不同,礼是积极的规范,它从正面告诉人们应当怎样做,不可怎样做,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,“防患于未然”;刑是消极的规范,它从反面告诉人们不可以怎样做,对违犯者实施严厉的制裁,“惩恶于已然”.礼和刑从不同角度维护着统治阶级所需要的社会秩序,二者相辅相成,“出礼则入刑”.第二,表现在礼和刑的适用原则不同:礼主要适用于奴隶主贵族范围,刑主要适用于庶人范围,即所谓“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”.